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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委员会需在校服采购环节中发挥更大作用
来源:中国教育报微信公众平台2021-11-26 20:50
不久前,教育部官网公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561号(教育类508号)提案答复的函》,对积极推进“有效监管下的校服市场化”问题进行了答复。教育部在答复中再次明确要充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保障家长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校服市场公平。

校服被形象地称为中小学生的“第二层皮肤”,其质量关系学生的健康成长,式样影响学生的形象和气质养成。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

目前国内校服的采购机制主要有政府入围、学校采购、家委会采购、财政采购与市场化零售等五种模式。几种模式各有利弊,但其中一个共同点是,整个环节中家长和学生作为终端消费者的参与度普遍不足。这也导致了学校在校服选用采购过程中,容易出现变相强制购买、价格偏高、质量参差不齐、采购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以教基一〔2015〕3号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加快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同时要求“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采购单位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采购各环节相应材料要全部存档备查,同时要将采购合同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现在看来,上述意见仍然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要从根本上解决校服采购中的问题,首先就需要充分保障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其次,在选用校服的过程中,要保障学生、家长、学校可以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合理选用购买更加优质优价的校服产品。只有充分发挥家委会的积极作用,加大家长对于校服选购的知情权与参与度,推动校服采购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才能从根本上提升社会和消费者对校服的满意度。

近年来,国内不少地方校服的设计水平和美观度有了明显提升,有关部门对校服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有效推动了校服产品质量的提高和价格的透明。

在选用校服的过程中,为保证家长和学生拥有必要的选择权,进而保障校服采购的公信力和满意度,改革校服采购机制、提高家长参与度是必要的做法。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推出了相应政策措施来疏导校服机制中的“堵点”。例如,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3月5日起,废止原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意见》(粤教后勤〔2017〕2号),要求省内各地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不断提升校服管理工作水平,确保校服质量安全。

相信随着相关政策落地,家委会参与校服采购的情况将越来越普遍,对提升校服质量和满意度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也将越来越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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